吉林省鼓励汽车、轨道交通等领域发展融资租赁
发布时间:
2016-03-02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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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出台措施鼓励在汽车、轨道交通、工程设备、农业机械等领域发展融资租赁。
据介绍,吉林省鼓励现代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及智能制造等高端装备、汽车与新能源汽车、互联网智能汽车、精细化工、医药设备和医疗设施、粮食及农产品加工、建筑及旅游等优势产业发展厂商融资租赁企业;支持开展面向现代农业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用机械设备租赁。
为简化融资租赁企业设立审批程序,吉林省实行融资租赁企业设立直报和限时办结制度,为融资租赁企业发展租赁进出口业务提供便利化服务。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施技术改造、转型升级、节能减排、环保涉农、科技创新等项目,在申报相关产业引导资金支持时,政府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给予支持。(文章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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