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使用融资租赁登记系统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查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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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4-03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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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近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使用融资租赁登记系统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查询的通知》,并对相关事项做出了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使用融资租赁登记系统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查询的通知》
【概要描述】近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使用融资租赁登记系统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查询的通知》,并对相关事项做出了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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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使用融资租赁登记系统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查询的通知》,并对相关事项做出了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立的融资租赁公示系统(http://www.zhongdengwang.com),通过互联网为全国范围内的机构提供租赁物权利登记公示与查询服务,要充分认识利用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进行融资租赁交易登记与查询在明确金融资产权属状况、预防交易风险、保护交易安全方面的积极意义。
二、融资租赁公司等租赁物权利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可以在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办理融资租赁登记,公示融资租赁物权利状况,避免因融资租赁物占有与所有分离导致的租赁物权属冲突。
融资租赁公司等租赁物权利人,在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办理租赁物登记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布的登记规则如实填写登记事项,公示融资租赁合同中载明的租赁物权属状况,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银行等机构作为资金融出方在办理资产抵押、质押和受让等业务时,应当对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押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并登陆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查询相关标的物的权属状况,以避免抵押物、质押物为承租人不具有所有权的租赁物而影响金融债权的实现。
融资租赁公示系统的完善和运行,标志着我国在支持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又前进了一大步,不仅保护了融资租赁交易当事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支持融资行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能够有效地维护金融资产安全,降低信贷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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