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鼓励民资投资停车场 加大融资租赁等金融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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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8-20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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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国家发改委网站11日消息,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全面放开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收费。
发改委:鼓励民资投资停车场 加大融资租赁等金融支持力度
【概要描述】国家发改委网站11日消息,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全面放开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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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网站11日消息,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全面放开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收费。
发改委表示,吸引社会资本、推进停车产业化是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改革创新、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
在创新投融资模式方面,发改委称,利用公共资源建设停车设施,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投入公共资源产权,与社会资本共同开发建设,采用放弃一定时期的收益权等形式保障社会资本的收益;允许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的前提下将部分建筑面积用作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收益用于弥补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资金不足。
发改委强调,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加快推动投资主体发行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研究设立引导停车设施建设专项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鼓励金融机构、融资租赁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提供支持。
此前,发改委已经对外发布了《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当时提出,鼓励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采取“债贷组合”增信方式,由商业银行进行债券和贷款统筹管理。同时,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的城投类企业不受“地方政府所属城投企业已发行未偿付的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余额与地方政府当年GDP的比值超过8%的,其所属城投企业发债应严格控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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