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明确融资租赁企业兼营商业保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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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8-1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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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日前,天津市发文,明确规定天津市融资租赁企业可以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一是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申请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无需行业准入,由市场监管部门直接办理企业经营范围增项。
天津市明确融资租赁企业兼营商业保理条件
【概要描述】日前,天津市发文,明确规定天津市融资租赁企业可以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一是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申请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无需行业准入,由市场监管部门直接办理企业经营范围增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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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发文,明确规定天津市融资租赁企业可以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一是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申请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无需行业准入,由市场监管部门直接办理企业经营范围增项。二是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商业保理业务,按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三是融资租赁企业兼营的商业保理业务应与主营业务有关,在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时,参照商业保理行业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文章来源:天津商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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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9 15: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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