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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业务出租方的会计处理

  • 分类:租赁业务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1-09-2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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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对于出租人来讲,融资租赁的直租与回租的会计处理是一致的,没有什么区别。

融资租赁业务出租方的会计处理

【概要描述】对于出租人来讲,融资租赁的直租与回租的会计处理是一致的,没有什么区别。

  • 分类: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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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出租人来讲,融资租赁的直租与回租的会计处理是一致的,没有什么区别。

(一)租赁债权的确认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按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贷记“融资租赁资产”,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融资租赁资产

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的抵减项目)

(二)未实现融资收益分配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在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时,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

出租人每期收到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每期采用合理分配方法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确认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金额。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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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9 15: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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